2016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吉安县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支队《吉安市清明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强化值班备勤、重点道路巡逻防控、城区交通秩序和管理等工作,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是保持足够警力上路,小长假期间,各中队组合勤务,每天保持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加强路查、路检、巡检和值班备勤工作,做到见警车、见警灯,事故处理中队加强值班备勤的力量,快速处置各类事故现场;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3月31日,清明小长假到计时的第2天,由吉安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公安交警、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司法局等36家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深化平安法治吉安县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综合集中宣传活动中,吉安县交警大队在县城凤凰路与庐陵大道交界处设立了4处宣传点,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驾驶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和春季自驾车出行注意事项,提高出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的清明交通治安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城区的指挥、疏导,城关中队结合城区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富川路和城区凤凰路两条创建示范路的管理,加强其他各路段的疏导;加大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省道、国道、县道三条线路为重点,以整治超员、超速、超载及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客运车辆予以重点管控,加强路面管控,同时根据交通流量,加强对重点路段和危险点段的巡逻密度,组织错时巡逻和城区夜间巡逻。
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期间,大队领导分组带班,到一线执勤巡逻,及时协调处置了多起交通事故警情,有力地推动了安保工作的开展。
清明期间,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轻微交通事故20起,没有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严重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