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月5日,塔城地区运管局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主题,多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局机关LED电子屏滚动播出有关宪法知识、宪法宣传标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地区客运站,深入客运站点为各族群众发放有关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相关法规、乘坐黑车危害、平安运输等宣传单,工作人员热心为在客运站候车的各民族群众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使各族群众了解了乘坐“黑车”的危害性。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使干部职工深刻了解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法制意义。四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重要批示,让法制观念入脑入心。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大家自觉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精神的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