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探索统一快件包装等标准,探索开展区域高铁快递班列试点,支持利用企业旧厂房、仓库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为快递车辆提供市内快递车辆通行证,延长其市内早晚高峰通行时间。
12月29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到2020年,城市智能快件箱、综合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得到广泛应用。寄往省内各市和50%以上县级城市的快件实现“次日达”目标。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建立投诉处理平台,投诉受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社会用户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基础设施方面,沈阳市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项目,将在用地指标上予以倾斜。积极支持利用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对于市场供地的项目,快递企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金作为首付款,余款最长付款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一年。此外,允许快递企业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
沈阳市将统一快件包装等标准,逐步开展集装箱运输和甩挂运输,探索开展区域高铁快递班列试点工作,在公路场站、火车站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装卸操作接驳场所。同时,支持、吸引快递企业或第三方投资设置智能快件箱,鼓励社区物业、便利店、高校等通过快递超市、校园快递等形式提供快件派送服务。
在统一规范快递车辆的基础上,沈阳市将为快递车辆提供市内快递车辆通行证,延长其市内早晚高峰通行时间;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对快递车辆在市区内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给予相应便利。
在财政税收上,对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快递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支持中小快递企业发展,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中小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对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快递企业,可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并依法落实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
到2020年,沈阳市快递业务收入力争达到44.63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25%;快递业务量力争达到4.3亿件,年均增长率接近35%;行业承载的商品流通额达到860亿元,日均服务用户52万人次,“十三五”期间新增就业岗位8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