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1.7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者徐某某投案了,肇事车也在昌北机场附近的一条偏僻小路上找到并带回了,至此,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告破了。
以为遮住车牌、扔掉电话卡可以躲过监控、逃过追查的徐某某,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案情
2015年1月7日晚22时50分左右,市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崇仁交警大队电话称:在208省道“宜黄欢迎您”标牌路段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已死亡,肇事车已逃逸,请前来处理。据悉,崇仁交警是将近22时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事发地的,之后发现事发地虽邻近崇仁,但仍属于临川管辖区域。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们迅速赶赴现场。此时天还下着小雨,显得深冬的夜里特别的寒冷。但警情就是命令,此时的他们已顾不上这些。23时30分许,他们终于赶到事发地。在现场,一老年男子横卧路上,两个反光镜散落路中,路面还留有一些保险杠的白色漆片。
二、分工
勘查完现场,回到中队已是凌晨1点多。在值班室补了个囫囵觉后,事故中队的民警们分成三路开始了一系列的侦破工作。一路民警负责走访目击证人和周边群众,一路民警负责调取沿途监控视频资料,一路民警负责对现场提取的白色漆片及反光镜送去检验鉴定。
1月8日14点,走访组民警传来好消息:在事发后不久,曾有有一女子用1887945XXXX的电话打过120急救电话。该女子称:在抚八线“宜黄欢迎您”标牌路段出了事故,要救护车前去救人。民警立马拨打此号码,但已无法取得联系。此时,送去鉴定的白色漆片和反光镜也有了结果。经鉴定,此反光镜为轻型货车专用的,因此可以确定肇事车为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
三、突破
案情取得重大突破,辛苦没有白费,这让民警兴奋不已,电话号码加上轻型货车,此案是不是就到了侦破节点。顾不上休息,民警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奔波。终于,在技术部门的支持下,民警得知1887945XXXX机主姓名为徐某某(女,32岁,宜黄中港人),且其名下正好有一辆白色轻型货车。
无疑,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查看事发前后的监控资料,民警得知:事发后,徐某某驾车去往宜黄方向,但之后又经宜黄收费站往南昌方向逃去。在三路民警开完碰头会后,大家一致认为,徐某某案发后很可能去过宜黄的父母家。于是案情下一个突破口定为――走访徐某某父母,攻心为上。此时已是1月8日23时许。
四、攻心
为了取得破案先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民警果断决定即刻前往宜黄徐某某的父母家。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1月9日凌晨1时左右,民警来到徐某某父母家。在他们的帮助下,民警与徐某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在电话中,民警对其晓以厉害、政策攻心,要求徐某某尽快前来投案自首。之后,民警又再三交待徐某某父母,一定要规劝女儿面对事实,承担责任。待民警返回事故中队时,已是3点40分了。
五、失联
1月9日8时左右,一觉醒来的民警第一时间拨打了昨晚与徐某某通话的号码,但令人失望的是――无法取得联系了。失联后,民警只得多次前往徐某某父母家做工作,并委托当地派出所民警与村干部经常前去做工作、探消息。
同时,通过查询高速公路监控录像,民警得知该车系在昌北机场下的高速。于是,民警也在其可能出现的昌北机场附近反复寻找着肇事人与车。
六、投案
1月13日上午9时许,抵不过压力的徐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终于向宜黄县公安局投案了,并承认了1月7日晚9时许驾车撞一男子后逃逸的事实。据其交待:1月7日晚8时,徐某某及其丈夫、儿子到208省道某饭店吃晚饭,之后,徐某某驾驶赣A67DXX小货车由抚州往宜黄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由于受到对面来车远光灯影响,加之雨天路滑、视线不好,赣A67DXX小货车将一行人撞倒。之后,徐某某下车查看,并用1887945XXXX拨打了“120”电话。但最终抱着侥幸、怕承担责任的心理,自认为聪明的徐某某用毛巾遮住车牌迅速驾车往宜黄方向逃去。为避免警察找上门,徐某某还将1887945XXXX电话卡扔掉,并在当晚将肇事车开到昌北机场附近一条偏僻小路上藏匿起来。
徐某某称,此车是15年12月份买的二手车,已过户,但对方的保单还没拿到。在藏匿的这几天,心理压力非常大,白天在附近转,晚上就在车里睡。现在的她非常后悔,本以为可以逃避责任,哪知现在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目前,徐某某已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