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抚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根据上级机关部署要求,抓源头、强措施、重成效,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全力营造畅通、和谐、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一、深入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筑牢事故防线。大队结合辖区农村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组织民警加大对316国道南昌往抚州方向杨泗村路口(519KM+800M)等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同时,逐一排查弯道、坡道、桥梁路段和交叉路口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做到及时上报、尽快整改,筑牢预防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防线。
二、大力开展农村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强化路面管控。农村地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摩托车、电动车、微型面包车、低速货车,甚至是城市淘汰的二手车、濒临报废车,该类车辆逆行抢行、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违法现象突出。大队在辖区城乡结合部剪子口路段设置执勤点,依法依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整治行动,该查扣的一律查扣、该报废的必须报废,营造严抓重管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农村地区校车管理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农村地区幼儿园接送车辆多为非专用校车,大队组织民警对该类车辆进行全面的车、证、人统一排查,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以《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危险驾驶罪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全方位、大力度的开展相关宣传,严厉追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刑事责任,全力做好假前校车事故防范工作。
四、积极召开农村安全劝导员会议,提高安全意识。大队组织辖区农村安全劝导员集中到孝桥镇下璜村村委会召开会议,要求大家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尤其在春节返乡高峰即将来临之际,大队要全方位营造“情满旅途、平安回家”的浓厚氛围,在各个村的重点出入的口安放警示标志、标语,提醒村民群众减速慢行、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驶车辆、不乘座带病车等,最大限度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参与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