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区运管所召开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会议。全区2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7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8家对我区开展卫星定位系统服务的平台服务商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我区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半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通过此次会议,促进我区9家“两客一危”企业能够对动态监控工作加强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目前全区“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使用了卫星定位系统,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台账,配备了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监控,并在市运管处的每月上线率考核中全部达到100%。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企业负责人没有把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真正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对用动态监控促进安全生产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台账还需要完善,制度还需要加强落实。要求企业和服务商直接对接,完善和改正存在的问题。
对于重型载货汽车和牵引车,《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一年半的过渡期,现过渡期已结束,面临违反规定将被处罚的情况,要求服务商落实服务承诺,进一步细化服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赋予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手段,明确企业监控职责,完善监控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监控行为,明确违规处罚措施,有利于督促企业重视并落实监控主体责任,真正使动态监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