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朔城交警大队正在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很多没有悬挂号牌的车辆驾驶人面对民警总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
5月28日晚上18时30分许,一中队民警在邮电岗执勤时一辆无牌比亚迪轿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随即民警上前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穿车拖鞋驾车且在轿车后备厢发现了一副浙江的车牌照。通过查询,号牌与车辆信息相符,接着驾驶人被民警带回大队接受调查,那么,驾驶人有牌照为什么没有正常悬挂呢?
驾驶人解释说,因为挂上车牌照怕丢失。怕牌照丢失就不悬挂号牌?面对疑问,驾驶人无言以对。随后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之后又对其进行了交通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教育当事驾驶员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民警的处罚,保证下次一定不会有类似的行为发生。
车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行驶时会毫无顾忌,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很大隐患。拖鞋虽轻便,但因为与人的脚没有完全“结合”,如遇紧急情况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高跟鞋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号牌是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工具,一定要按照规定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夏季穿拖鞋开车也随着增多,再热也不能穿拖鞋开车,穿拖鞋一旦出事故,拖鞋对脚也起不到一点保护作用。女性司机朋友们也不要穿没鞋带的凉拖鞋、高跟鞋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