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份以来,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针对性的突抓狠抓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减少,一定程度上既提升了城市的文明程度更是为广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驾乘人员保证了安全。然而,天天上路执勤,天天都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有的违法人员甚至连续两三天都被查获。那么作为“头部司令部,头盔保头部”的头盔为何难以佩戴呢?
一、安全头盔的作用
(一)什么是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就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在驾乘人员头部,用于保证乘客以及驾驶员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少减轻伤害的装置。
(二)安全头盔的作用。我们知道,摩托车电动车的稳定性极差,车辆一旦发生碰撞,极易失去平衡,驾乘人员的身体由于惯性会继续向前运动冲出车外或是因摩托车电动车倒地而使驾乘人员倒地,两者都会使人的头部在倒地或是冲出时碰撞而发生伤害。而安全头盔对人的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可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是硬物而出现伤害。
二、存在的原因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驾驶人违反规定的, 处扣2分和20元的罚款; 对乘车人违反规定的, 却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且对电动车的驾乘却没有法律依据。安全头盔对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然而在现实中,安全头盔的佩戴却为零,究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驾乘人员存在应付敷衍检查。一是使用非标准安全头盔。如有的戴太阳帽,有的戴竹帽,有的戴工地帽,有的戴老化的塑料帽等等,千奇百怪。二是随意性大。如有的笼戴不是佩系,有的佩系不紧松松垮垮,有的将头盔挂在手把上,见有交警执勤就将头盔匆忙戴在头上。
(二)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句话给驾乘摩托车人的危险性作了很好的总结:“驾乘摩托肉包铁,平稳行驶不能跌,横冲直撞出事故,手脚受伤头开裂。”摩托车事故极易导致驾乘人员的头部受伤,从交通事故案例来看,在摩托车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致头部受伤率占70%,死亡率为50%。由此,对摩托车驾乘人员头部安全保护尤为重要。但是,有的驾乘人员认为路途短、车速慢、技术好,认为“不会这么巧,不戴安全头盔就出事故”,反而认为是交警要他们戴安全头盔,是故意刁难,是为了面子好看,是为为了“三城同创”形象工程,交警查处的目的就是要罚款,而不是为了自己生命安全。
(三)驾乘人员存在狡辩侥幸心理。有的驾乘人员辩解说是高血压、头痛、头晕等嫌弃安全头盔戴着不舒服,命都不要还要舒服?有的是认为影响了自己的头发发型和头部美观或个人风度,或者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出来兜兜风或到不远处办点事、上下班等路程不远、速度不快、不会发生危险,不必佩戴安全头盔。有的把头盔挂在车把或者放在后备箱里,遇到交警执勤检查时再往头上戴。有的购买使用价格便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很多人把戴安全头盔纯粹用来应付交警检查或者遮挡烈日冷风。
(四)交警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难。由于安全头盔小且系、解简单方便,有的驾驶人在远处看到交警执勤就匆忙戴上安全头盔,过了执勤点就又将安全头盔解开拿下。有的驾驶人如果要他们回去取头盔或是对其进行处罚就骂人吵口、出口不逊甚至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肢体冲突,极易诱发群体性起哄等。有的就是关系硬,说情的都是有单位的当官的,动不动就指责交警执法不当,小事化大,结果就不了了之。
(五)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不明显。不但是普通群众对此不理解,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也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行下效。
三、解决措施
(一)开展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知识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要集中开展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知识安全宣传活动,要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普及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是交警部门自己要以身作则。在上下班、上路执勤、处理事故时,如果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情况下,必须时时谨记佩戴安全头盔。二是通过在翠微广场、文化广场、乡镇、汽车站等人群聚集地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由民警对群众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对佩戴安全头盔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可以定制一批黄颜色较醒目的安全头盔,对一些三年来无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主进行无偿发放,做到有偿奖励,以此有效的刺激佩戴安全头盔的积极性。
(二)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村看村,户看户,老表看干部,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是无形的。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自身人员的教育。要在各种会议中教育本单位本部门的摩托车人员在驾乘摩托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安全头盔。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摩托车人员在驾乘摩托车上下班时是否佩戴好安全头盔进行内部检查、内部曝光、内部鼓励。三是县级评比。就是对县一级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驾乘摩托车进行公开评比,奖励好的单位部门。四是对驾乘摩托车人数较多的企业工厂进行跟踪教育管理。重点是对郊区水东工业园的各工厂进行宣传教育,内部曝光,由此带动郊区水东一带对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视。
(三)持之以恒的抓好路面管控。交警在日常的路面执法活动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群的管理,减少交通管理的漏洞和死角,严厉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之以恒对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交通流量大、隐患路段、违法行为多发路段为重点,通过定点执勤和机动巡逻,加强路面管控。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先教育后处罚,该扣分的扣分,该罚款的罚款。通过在路面执勤执法中简单介绍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提高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使他们真正认识“头部司令部,头盔保头部”的重要性,为生命安全增加一道防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