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但有的人就缺乏法律意识,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是一种心存侥幸的违法驾驶行为,往往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据统计,在刚刚过去的11月份里,广西高速交警二大队共处罚了23起强制措施违法行为,其中,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就有8起。
据二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民警介绍,11月份前来二大队办理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人年龄普遍偏小,大部分为90后,无证驾驶和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有关。这些违法当事人年龄都是偏小的,其中还有在校大学生,年龄最小得一个刚满十八岁,这些违法当事人普遍缺乏安全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淡薄往往是大多数人无证驾驶的原因,在民警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大部分驾驶员表示,他们自身没有意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都存在着只要技术好,就不会出问题的侥幸心理,完全没有认识到无证驾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交警提示,没有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的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和责任,要多为他人人身安全和家人考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无证驾驶犹如一颗埋在道路上的暗雷,随时都可能爆炸,构成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性危险,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此,严惩无证驾驶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