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从下月起,严重超员超速,不仅丢饭碗,还要锒铛入狱。 “新法”将校车、客运的严重超载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随着“新法”的实施,对驾驶员约束更为严厉,还约束了客车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
为此,运管提醒,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均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决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下一步,县运管、交警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乘客要提高安全乘车意识,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超速的客车,对存在超员超速的客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交通法规学习,自觉遵守,为乘客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