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今后不再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对于800公里以上且不能避免凌晨2-5时运行的省际客运线路,将尽快实施接驳运输。对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期的此类班线,已按规定提供接驳运输方案的,到期后核发临时牌证,待正式开展接驳运输后,办理延续经营手续。2015年7月1日起,所有到期且没有实施接驳运输的此类班线,不再准予原经营者延续经营,并可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