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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出台“加强城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文件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王军 2014年5月19日11:5

  为保障全区城乡道路正常运行和管理,加快道路沿线环境景观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4月8日南通市通州区政府出台“加强全区城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一是明确了城乡道路内涵。通知中所指的“城乡道路”,包括全区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快速路、国道、省道和部分等级以上公路;二是明确了道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要求。道路具体控制宽度以表格方式进行了罗列,一目了然,可操作性强;三是明确了道路两侧管理。明确了在控制区范围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厂房、民房等,不得擅自设立高炮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明确了各镇(区)人民政府是加强控制区内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这是继2013年3月4日通州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通州区严格管控违法建设办法”文件后通州区政府针对加强城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管理的又一个专门文件。说明通州区政府对公路两侧建设管理何等的重视。这一文件的出台对公路部门来说无疑又是一大利好,对有效控制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发挥积极的作用,也标志着公路部门的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又迈出了一大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控制公路两侧的违法建设不能因为地方政府成为责任主体,公路部门就可以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这显然违背了出台这些文件的初衷,也违背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赋予公路部门的职责。因此,笔者认为,公路部门应乘势而为,积极作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公路巡查。提高公路两侧违法建设的发现率;二是认真履职,加强管理。发现公路两侧违法建设,立即进行制止,调查取证,向当地政府报告;三是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制止、拆除违法建筑。

  只有齐抓共管,整体联动,才能有效的控制公路两侧的违法建设,有效地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