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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高速三大队“三个提高”强化民警安全防护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2014年5月16日17:53

  近期辖区内雨雾天气频繁,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到民警执勤巡逻过程中的安全,高速三大队迅速提出 “三个提高”加强恶劣天气下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防护责任感。大队组织召开了全体民警座谈会,向各中队提出明确任务,提高民警安全防护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要求各中队在大队组织开展的学习计划外,均须自行组织进行安全防护学习,并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执勤、廉洁执法、生活安排方面的学习,形成统一认识。严格按照《高速三大队安全防护操作规范》要求,落实执勤执法安全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开展路面执勤及事故处理工作。

  二、提高安全防护技能,扎实开展安全防护实战演练。一是大队按照支队要求,制定了安全防护培训计划书,并组织开展了恶劣天气下接处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实战演练,从统筹安排、岗位落实、现场分配与处置、站位、方式、配合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二是大队集中培训安全防护技能。从夏天警车保养、装备检查、服务区监控系统操作等进行培训,并提出“五必须”和“五不准”。即出车必检;出警必须带齐装备;现场分工必须明确;执勤过程必须录像。不准开快车;不准没有警戒安排;遇驾驶人拒绝停车的,民警不准强行在车前拦截或攀爬车辆;除紧急情况外,不准驾车强行追缉;执勤巡逻中发现严重违法车辆可引导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处理,不准在路面处罚。

  三、提高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大队通过传达支队精神等形式,要求执勤执法过程、事故处置现场、巡逻值守时都要互相提醒,保证民警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大队要求大队领导上路巡查,中队干部在民警执勤出警前要监督检查车辆装备情况。各个中队建立相应台账,把民警日常安全防护事项及表现记录详细,包括记录仪的使用,装备携带、执勤表现。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执法执勤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把民警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多次违反安全防护规定的,取消民警及中队的评先资格。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