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绿色货运企业和车辆标准,开展20家货运物流企业、1000辆货车试点示范工作,列入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合作项目……记者从4月2日召开的中国绿色货运行动指导委员会专家组会议上获悉,经过两年的努力,中国绿色货运行动(简称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
创建绿色企业和车辆标准
行动是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发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参加的公益性活动。
2012年,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公安部、工信部等部委有关负责同志成立指导委员会,运输行业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指导和支持行动工作。
行动倡导“绿色管理、绿色技术、绿色驾驶”理念。指导委员会主任、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刚认为,这一理念对于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创建了绿色货运企业标准和车辆标准。企业标准规定,根据企业在节能减排及为社会提供绿色环保、安全便捷的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服务方面作出努力和取得效果的不同程度,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其进行评价和认证。绿色货运企业用绿叶标志表示企业绿色等级,在第一阶段绿色货运企业最高等级为三叶,第二阶段将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评价并认证四叶和五叶企业。车辆标准则明确了对绿色运输车辆技术的要求,规定示范企业使用有效的节能和环保型货运车辆。
20家示范企业“绿色管理”
行动先期确定20家优秀货运企业为示范企业,选择1000辆车依据绿色货运行动指南、绿色货运企业和车辆标准进行试点示范工作。
20家企业结合各自特点,在城市配送、甩挂运输、危险品运输、冷链运输、仓储等道路货运多个领域开展示范运营,从“绿色管理、绿色技术、绿色驾驶”三个方面对比两个标准,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总结成果。
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丽梅介绍,示范企业全部为协会货运领域骨干会员,企业等级二级以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3A级,业务范围涵盖了货运与物流领域,平均自有营运货车1252辆,自有车辆占比企业全部车辆近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申报的绿色货运车辆全部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其中80%符合《中国绿色货运行动绿色货运车辆标准》规定。
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道路货运是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用能领域,也是节能减排的主要领域。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王海峰建议,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和车辆标准,进一步量化考核,在道路货运节能减排领域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和导向作用。
专家组的多数专家认为,行动需要进一步开放企业标准,将大型货主纳入进来,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共同履行社会责任;适当提高车辆标准,形成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先导,完善相关数据采集;行动应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政策技术方面的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绿色货运行动的公信力。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徐亚华表示,根据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相关计划,交通运输部将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完善行动方案,与政府的节能减排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动员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积极响应,让更多的企业、驾驶员参与进来,促进更多车辆达到绿色示范标准,共同推进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