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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六方面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
来源:第一物流网 2014年12月29日15:9

  近年来,我国城市各种运输方式快速发展,综合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基础设施不配套、一体化服务不够、运输服务信息不共享、应急反应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因此,以城市为节点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是新时期推进我国综合运输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物集散高效、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一体化的综合运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综合运输服务应急协同处置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良性互动,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自此,本月将启动10个左右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明年6月底公布第一批示范城市名单,建设实施时间为期3年。力争在“十三五”末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其中,示范城市将重点在,综合客运枢纽、城市货物集疏运中心、运输服务信息共享、综合运输组织模式、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综合运输服务标准6个方面开展示范建设。

  一是:以“零距离”换乘为主要目标,加快现有综合客运枢纽改造升级,在综合客运枢纽内建设多种运输方式之间无缝、快速衔接的换乘设施系统;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旅客换乘信息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功能完善的客运中转服务系统。

  二是:以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建设高效、便捷的货物集疏运中心,有效解决货运“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是:建设城市综合运输服务协调支持信息系统,形成涵盖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气象、旅游等的动态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在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等情况下,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协调联动。建设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

  四是:提供“空铁通”、“空巴通”、异地候机候车等客运联程服务产品。探索建立科学的枢纽接驳服务模式,减少接驳服务中断、接驳时间不合理情况。推动建设集合不同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探索提供“一票到底”品牌化、多方式的货运服务产品。努力培育规范的综合运输服务中介机构。

  五是: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综合运输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综合运输服务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地方重要枢纽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综合运输协调机制。

  六是:制定地方性综合运输枢纽服务标准规范,制定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标准合同,逐步建立不同运输方式间运费清算机制。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