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业和寄递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流运单信息安全、收寄验视等常年存在的顽疾作出明确规定。
到2016年,云南省物流寄递业将实行全行业的实名收寄。通知还明确,实行实名收寄时,应要求寄件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通过物流寄递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电话号码、货物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存储、管理有关信息。物流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不得存储和使用寄件人、收件人有关信息。对泄露客户信息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