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加快推进该县的“黄标车”淘汰工作。
到2015年底,该县将淘汰约940辆“黄标车”,今年已先后淘汰了480辆。淘汰补助办法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且符合相应条件的“黄标车”根据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补助。按照申请淘汰时间的不同,分三个阶段对十类车型按照不同的补助标准执行,越早淘汰获得的补助额越高,反之越低。载货车最高可补助1.6万元,载客车最高1.8万元,轿车最高1.28万元。
据了解,该县还建立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机关事务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商务局和国资公司等部门明确责任,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