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上级公安部门的统一部署,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六大举措,全警皆兵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12月2日上午,信丰大队组织大队领导、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在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主持,他首先传达了11月30日全市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尤其是重点组织学习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朱雄武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扎实开展及稳步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务必高度重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充分认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积极的态度、满腔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全力投入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信丰县共有黄标车3332辆,达到淘汰标准的黄标车1832辆。大队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基层中队的基础上,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实行大队机关科室与基层任务中队挂钩,即车管所与城区一中队挂钩、违处中心与城区二中队挂钩、秩序科与坪石中队挂钩、宣教科与岗亭组挂钩、财务科与正平中队挂钩、信息中心与铁石口中队挂钩,要求机关科室全力配合挂钩中队的工作,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三、媒体宣传,温馨提示。大队通过信丰手机报、手机短信回访平台、信丰交警微信平台等媒体发送温馨提示短信、公告等形式大办宣传,并告知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其及以上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依法定程序强制报废。同时,大队要求各中队、机关科室特别是宣教科对该项宣传工作一定要充分、多样,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四、逐车见面,不漏一车。由民警或协管员逐车电话提醒车主到交管大队车管所办理年审、报废等相关业务;对电话联系不上的车主,民警走村入户与其当面沟通,宣传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整治目的、意义、范围和管理措施及相关处罚规定。
五、集中整治,严查严惩。大队根据黄标车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特点,以城区以及周边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辖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开展黄标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黄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黄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达到注销、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大队拟将县城阳明路设为黄标车和老旧淘汰车辆禁行路段。
六、超常督查,比赶追超。大队督查小组将不定期对开展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天一通报。由车管所将各任务中队每天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大队办公室,办公室每天发督查通报。同时,大队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项目,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对工作消极、完成不理想的单位则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