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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黄桂均 曾勇萍 2014年12月5日11:46

  《会昌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具有指导性意义。

  《意见》指出,实现县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做到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定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创建农村公路养护文明样板路,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意见》指出,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分级管理,依据道路属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划分为县养公路、乡(镇)养公路、村养公路。

  《意见》指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上级补助、县级配套、乡(镇)村自筹”的投入机制,由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和乡(镇)村自筹资金组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标准:县养公路7000元/年·公里,乡(镇)养公路3500元/年·公里(县补助1500元/年·公里,乡镇自筹2000元/年·公里),村养公路1000元/年·公里(县补助500元/年·公里,村自筹500元/年·公里)。

  《意见》指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以促进养护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县养公路考评对象为县养公路养护承包人,乡(镇)养公路考评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养公路考评对象为各村委会。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评得分达到90分为优良,达到60分不足90分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