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陕西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召开路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与原有公路交叉工程路政管理相互配合工作。省高速集团总经理助理叶普万、省交通集团副总经理宋志峰共同主持会议,第一、第二路政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出席。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关于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与原有公路交叉工程路政管理相互配合有关问题的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相互保障协议: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与原有公路的交叉项目的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积极协调,共同拟定施工计划和保畅措施,成立相应保畅机构,共同实施保畅工作。双方互相不收取公路用地占用补偿费、临时占用费、地面附着物等赔偿费。施工监管费由项目管理单位与运营管理单位按施工期限、对交通的影响和配合项目等协商确定并及时支付。双方路政部门负责施工监管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防护措施及道路保畅工作,尽量避免对行车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