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局交通运输执法车辆八项禁令》和新沂市纪委《关于以案为戒重申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公车管理落到实处,日前,新沂运管加大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发生。
一、严格落实车辆使用审批制度,每个科室使用车辆必须按程序逐级申请,填写车辆派车单,注明办理事项,上报所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
二、专门成立督察小组,加强对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
三、采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车辆动态监管,对全所执法车辆一律安装GPS,利用3G视频对执法车辆时时监控。
四、严格车辆管理,所有执法车辆一律统一停放,指派专人负责。一经发现违反禁令,将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格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除执法队伍,确保交通运输执法车辆使用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