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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高速三大队采取“八项措施”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加红 2013年5月17日14:5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厅《关于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5月16日,高速三大队专题部署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决定自即日起采取“八项措施”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以及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明显下降,创建路段交通事故、拥堵现象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措施、任务和目标,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针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按照省厅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以及公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客运企业、旅游包车运营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消除源头交通安全隐患。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三、加强道路管控。合理安排勤务,将勤务与事故预防、道路畅通工作相结合,严管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的巡逻,加强恶劣天气、交通流量高峰和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的管控。加强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防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将辖区道路划分勤务责任路段,承包到执勤民警,定岗定责,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查处非法营运、客货混装、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享道路监控资源,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车流量集中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通行秩序。以超员载客、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飙车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紧密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全国、全省统一行动日,集中整治创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等措施,形成集中整治声势。要通过警力下沉、内部调剂、临时抽调等方式,整合警力资源,充实执勤执法一线。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全线联动,对查处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通报沿线服务区、收费站临时执勤点,拦截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五、规范执法管理。加强执勤执法教育,开展执勤执法培训,端正民警执法思想,提高民警执法能力。要规范执法程序,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要由民警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要使用制式警车。要加强执法监督,执勤民警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加强对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考核和管理。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清理公路限速标志。要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对民警集中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加强安全防护检查,严防民警伤亡事故,执勤检查时按要求设置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民警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

    六、完善安全设施。要按照支队《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创建路段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对创建公路缺乏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服务区出口无引导标志标线的,要研究提出调整和增设方案,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在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叉口、周边环境复杂路段增设完善减速提示标志和震动减速带等设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七、大力开展宣传。要持续不断开展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努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要结合基础信息排查工作,向沿线驾驶人和车主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挂图、悬挂标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通报本地交通事故情况,告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增强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要按创建规定设置固定宣传提示牌的标准,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等标志。同时,利用公路路面、沿线房屋墙体刷写宣传提示语,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安全提示。三是要对现场执法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通过现场执法教育或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深入开展宣传服务。

    八、发动群众参与。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建议书,动员通行示范创建路段的驾驶人、乘车人,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做通行秩序的维护者,积极依托110、122报警平台和微博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创建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发动广大驾驶人对创建活动、通行秩序、执勤执法等工作进行监督,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公布创建路段、目标,在创建路段沿线交警部门、警务室、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以及服务区设立创建活动意见箱,通过短信、信函、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驾驶人意见,极力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氛围。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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