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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公路站出台基本标准 强化行风建设问题责任追究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许建 丛纯纯 2013年3月19日9:26

    2013年3月,通州区公路管理站制定出台《行风建设问题责任追究基本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政府十项规定、南通市公路处、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作风行风建设相关要求,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单位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全面督察站机关、路政管理中队执法人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态、规范执法、遵章守纪、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问题责任追究,提升工作效能。

    2013年以来,通州公路站在学习十八大精神基础上全面剖析当前公路系统在作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尤其结合中央电视台《再问物流》节目、徐州公路管理治超贿赂案件、南通市交通主管部门行风建设明察暗访通报以及目前南通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人员性质多样化、文化水平反差大、资金来源差异性等问题造成人员思想浮燥现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符合通州公路实际的《行风建设问题责任追究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全面征求意见、各部门各中队小组讨论、针对提出意见修正草稿并组织答疑等程序,最终在3月召开的《通州公路工作部署会》讨论通过。

    《标准》分为“管理项目标准”与“结果运用标准”两大部分,在“管理项目标准”中详细列出“出勤管理”、“岗位管理”、“形象管理”、“考核管理”等细则,促进通州公路人在岗、在行、在状态,确保贯彻执行动真碰硬,将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结果运用标准”中提出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每月督察统计兑现绩效,用经济杠杆激励全体通州公路人务实、扎实、踏实工作,提升工作效能。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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