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问题的源头管理,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责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联合县交警大队对全县各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所有在岗驾驶员的资格进行排查。排查的内容有:
一、驾驶员所持驾照和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型是是否相符,对于驾照和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驾驶员即刻予以清退,若使用假证上岗,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驾驶员是否列入省运管局近几年重点监管驾驶员名单(2009年—2012年发生同责以上死亡事故驾驶员),对于列入重点名单内的人员各公司不得使用,已使用一律即刻予以清退。
三、进一步对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对于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资格证驾驶出租车营运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给予公司严肃处理。
此次排查进一步把安全源头管理工作转化为长期的监管机制,从运管、企业和交警三方入手,督促各运输企业自行根据省重点监管驾驶员名单和文件的要求对本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建立健全《驾驶员资格管理台账》和新进驾驶员的准入关制度,扩大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清理了管理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