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运管动态 >> 正文
[云南]昆明交警多措并举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郭峰 2013年1月28日10:2

    记者从昆明交警获悉,为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与全市各级交安委、安监、交通、质检、教育、农机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2013年春运工作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历时40天。今年春运期间,全国将有84万辆公路客运车辆参加春运,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31亿人次,同比增长9%,昆明市客流量也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明显上升。

    而春节期间,国家继续实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自驾返乡流、探亲流、旅游流将叠加出行,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长。

    在此期间,昆明局部地区还将可能出现阶段性的强降温天气,将给市民的出行造成影响,道路交通安保任务艰巨繁重,加之昆明市地铁施工建设的持续推进,道路供需矛盾突出。

    安全责任不落实 企业不得从事春运

    春运前,昆明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管辖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客运车辆的力度,分别与辖区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客运车辆所有人严格落实“三把关一监督”的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健全和加强客运车辆“例检例保”制度,切实做好春运车辆的技术维护,确保对客运站、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和客运行业从业人员管控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同时,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从事春运。

    安全审验不合格 客车不得从事春运

    春运前,昆明交警对需参加昆明市2013年春运的9座(含)以上(各县市区为7座(含)以上)公路客运车辆、旅游营运客车和城乡公交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一完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排查和审验,经安全审验合格的客车,换发《属地安全管理卡》。

    对2013年1月26日后,未换发《属地安全管理卡》及经审批延缓报废的客运车辆。并建立台帐。

    有7类违法在身 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提高春运运输从业资格门槛,对从事春运客运活动的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客运车辆有饮酒驾车违法记录的;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客运运输。

    排查安全隐患 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全市各交警大队将与交通运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道路客运路线和夜班车营运路线的把关工作,对不具备通行7座(含)以上客运车辆安全条件的县乡道路和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坚决禁止客车通行;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安监部门、公路投资部门排查辖区易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完善交通设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并配合实时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或发放提示卡等方式,提醒客运驾驶员注意,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昆明交警认真落实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及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及时掌握施工路段情况,对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及时与交通、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协商,采取调整工期、安排绕行路线或分时段单向通行等措施,以保证通行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 传递文明交通理念

    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春运前,昆明交警按“属地管理”原则,深入走访辖区重点企业,组织对客(货)运驾驶人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春运期间,昆明市交警部门围绕“守护平安团圆路”爱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各执法服务窗口、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设置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点,张贴春运宣传挂图,组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警力到春运客流较为集中的车站、企业、学校、公路沿线的乡镇村庄等地,采取流动广播宣讲、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光碟等形式,开展上门宣传活动;组织警力利用春节期间的农村集市、节庆活动等时机,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强警媒间的互动合作,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方位、多沟道地发布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宣传道路交通法律常识,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警力充实一线 强化路面巡防管控

    针对严峻的交通形势,交警支队除留必要值班人员和特别紧急的事务处理人员外,所有警力、协管员以及所有警车和执勤执法装备设备,全部投入一线路面,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

    与此同时,支队将不断优化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管理,充分利用交警支队、大队两级监控视频,发现拥堵警情快速调度处置;高速公路相邻交警大队及沿线交警大队之间,实行全线联动,在流量高峰时段或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时,通过近端疏导、远端控制、远端绕行、多点分流等措施,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及时疏导滞留车辆,防止车辆过于集中到一条道路上,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严重道路交通拥堵;采取动静结合的执勤巡逻方式,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旅游景区、公路卡口、加油站为依托,开展不间断巡逻,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密度和指挥疏导力度;加大警用摩托车巡逻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置拥堵警情,同时兼顾查处整治影响通行的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遵照主城区公安机关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勤务制度,加强各警种间的内部协作,协调组织五城区和经开、高新、旅游公安分局相关派出所每天抽调民警协助参与主城区道路交通指挥疏导保通,实现全警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大交通秩序乱点、堵点的管控,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带来的干扰,除有针对性地安排警力开展滚动整治外,将在对城区道路通行状况、交通流量流向变化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组织和信号配时,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格问责问效,按照支队包大队、大队包中队、中队包片区的包干责任制,配套问责规定,提高交通秩序考核标准,对在保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管理效能不佳、秩序管理不达标的干部、民警采取“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离岗培训、第三次调整岗位”的问责措施;针对气温骤降导致的雨、雾、雪天气,给交通带来的影响,制定有“恶劣气候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设置快速应急处置警力,加大对辖区雨雾多发地带及易结冰路段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警情,在多渠道传递安全提示的同时,及时排除路障,创造通行条件;为让市民获知交通管理资讯,将充分借助媒体平台及时播报实时路况和交通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提供求助服务 24个安检站点昼夜查检

    在认真做好接处警工作的同时,昆明交警将认真受理每一起报警求助,解决群众困难,为报警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会同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为道路上的受困群众提供帮助,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并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帮助修复发生故障的车辆。

    自1月16日起,昆明市提前启动多点固定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勤务模式(A方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勤务模式(C方案)、专项整治加强勤务模式(加强D方案)即“A+C+D”方案,全市范围内设置24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执行24小时不间断勤务模式,重点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客(包)车、接送学生或外出务工人员车辆、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实行 “逢车必查”,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工作要求,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各交警大队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规划,在通行7座(含)以上客运车辆的道路上科学合理设置本地区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全面加强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及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上客运车辆的查验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

    联勤整治违法 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开年以来,昆明交警启动了为期半年的“迎南博、保春运,缓堵保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指挥疏导与秩序整治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白天管控与夜间突击相结合,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严格查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管理对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特别是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往旅游风景区主要道路以及客运车站周边道路、长途客车出市路段和途经公路的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涉牌涉证专项整治、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专项整治、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以及未换发《属地安全卡》从事客运、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各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影响通行效率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各交警大队积极主动会同交通(运管)、安监、旅游等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的督促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并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及时传递外省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提高处罚落实率;在对农民工“包车”返乡、学生放假离校集中乘车返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中,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加强对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管理,主动到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返乡群众不坐超员和非法客运车辆;就春运期间农村地区农贸集日、少数民族节庆、婚丧嫁娶日等人流、车流集中的时段、路段和场所,将联合辖区派出所、交通、农机等部门上路进行管控,查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行为;利用治安卡口、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设备以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道路监控设备资源,严厉查处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超速行驶、大型车不按车道行驶、逆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遮挡号牌、营运车辆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会同安监、交通、质检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进行集中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并在春节期间(2月9日至15日)停止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自来水厂所需的液氯除外);联合治安、刑侦、派出所等警种力量,加强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治安管控,严厉打击冲卡逃费、盗抢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

(值班编辑:吕海凤)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