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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四举措”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获“全满意”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 刘庭斌 2012年7月18日9:36

    今年3月下旬,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收集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分解至各相关单位予以办理答复,针对分解至大队的4件代表建议和2件委员提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通过四个方面认真做好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使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稳步开展,大队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统一调度、问题梳理、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汇报等工作。

    二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大队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针对6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实施了任务分解,强化了责任落实,对每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的办理,做到有督办领导,有责任分管,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具体责任人,有办理时间进度要求,而且有督导检查和信息反馈。

    三是切实规范办理程序。 遵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相关流程,大队切实做好议(提)案的研究和梳理工作,并根据各议(提)案提出的相关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办理答复意见,并以大队公文格式,以“红头文件”打印,经大队主要领导签发和加盖公章,形成正式的答复件。

    四是科学合理划分类别, 对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大队均按照办理议(提)案的工作要求,坚持分类填报,将全面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归入“A”类件,将正在解决的归入“B”类件,将由于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制约暂不能解决的归入“C”类件,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的程序化办理。

    在上述四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大队组织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采取上门答复的形式,分别深入到代表、委员的单位和家中,向代表、委员汇报大队开展工作的情况。截止6月底,大队的6件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全面完成,对大队的办理工作情况,全体代表和委员均表示满意,并分别在《征求意见表》上签署了“满意”意见。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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