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近日,灌南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省、市、县防汛指挥部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全系统防汛排涝应急工作,将突发事件的处理时间缩到最短,将突发事件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立即召集各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紧急部署全系统防汛排涝工作,落实各单位防汛排涝责任,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汛排涝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成立了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后勤保障组、运输保障组、工程抢修组和抢险预备组,细化任务,各司其职,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值班制,确保联系畅通、组织有力。
二是加强防控,上下联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建立健全“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交通运输报告体系,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准确预测预警,依法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实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和危桥(涵)险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整改,重点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人员值班管制,确保施工和过往车辆、行人安全;海事部门要加大重点水域的现场巡航和重点船舶的监控力度,加强乡镇渡口和船舶的现场安全监管,开展船舶适航检查,在重点航段设立警示标志,维护船舶航行秩序严禁船舶冒险航行。运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停发不具备通行条件的班次,坚决禁止冒险行车。航道部门要加强汛期航标等通航设施检查与维护,及时清除航道障碍物,做好航道、航标养护,航标正位率、发光率 100 %。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奖罚分明。结合突发事件的性质,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对事件处理好的进行表彰,对不能按要求妥善处理的或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