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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黑车”存在与整治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保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黄巧林 吴芳 2012年5月23日11:50

    “黑车”非法营运不仅严重违背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广大守法经营着的合法权益,而且给社会埋下极大的安全和稳定隐患,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有利益,有需求,有漏洞”有利益,即与合法经营者相比,非法经营者的巨额利润使社会人员铤而走险;有需求,即城乡客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运输要求,且需求的多样化助长了滋生“黑车”;有漏洞,即制度尚不完善,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获取不正当利益。违法经营的车主,部分是下岗职工、农村富有劳动力,部分人确实生活贫困,经济拮据,靠经营“黑车”维持生计。

    2009 年开始实施的汽车下乡补贴惠农政策,大大降低了购车的门槛,促使更多的贫困人员从事“黑车”运输。乘坐“黑车”的旅客不愿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有的还帮助包庇驾驶员,甚至作伪证,直接造成执法人员取证困难,难以打击,诸多原因给“黑车”留下了生存空间。

    整治“黑车”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向广大旅客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不断增强旅客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向从事“黑车”经营的业户加大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增加对“黑车”车主的震慑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通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车”带来的危害,处理“黑车”的政策以及执法机关整治“黑车”的决心,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黑车”的社会危害性,自觉加强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特别是“黑车”被查获后,乘客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取证工作,以便执法人员有充分的证据整治“黑车”让其无立身之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多项优惠政策,根据农村人口分布情况和农民早进城晚归村的特点,尽量满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适当增加农村客运线路,合理投放营运车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乘车难”的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黑车”的生存空间。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离不开公安、城管、纠风、工商等部门的配合。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对于黑恶势力蓄意闹事、围攻、妨碍公务等,要及时请公安部门介入打击,保护交通执法人员的人生安全,保障交通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努力推进行业管理制度化等多方入手,根除“黑车”的土壤,净化道路运输市场。

(值班编辑:郭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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