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驾驶员孙某、丁某因将大货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分别被交巡警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9日深夜,山东籍驾驶员孙某将冀D89902/冀DBN54挂重型半挂大货车交给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秦某驾驶。凌晨1时许,当该车行驶至新扬高速上行线193公里处时,被交巡警高速四大队民警蒋同猛、白云飞等人查获。同日21时许,山东籍驾驶员丁某也将鲁H66998/鲁HR759挂重型半挂大货车交给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胞兄丁某某驾驶,在新扬高速公路上行线194公里处被该大队民警李文飞、汪广丛等人查获。
因将营运大货车交给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孙某、丁某分别被罚款2000元。同时,因无证驾驶营运大货车,秦某、丁某某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尤存锁 吕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