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笔者由金沙去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看望原三余地区的退休职工,去时走的是北线,由十总向西,当经过北兴桥路段时,发现路面沉陷严重,在二座桥头还有坑塘,对车辆安全通行造成了威胁。回来时,走的是平海公路,看到222省道与平海公路交叉路口东路北侧有一家企业刚刚进入新建厂房,从公路绿化带中开了一个临时道口供运输车辆进出,从道口位置和规范来看,明显没有进行过审批。同时,向东还发现平海公路有一处中间护栏被撞坏,没有采取任何维修和安全防护措施,影响超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
为此,笔者向通州区公路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他们回答说:原三余地区已划归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已不属于通州区的行政管理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只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笔者又向某养护企业询问,他们回答说:以前三余地区县乡公路是由他们负责养护的,今年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在养护招投标时,已将三余地区县乡公路去掉,那些路段已不再由他们养护了,据说区交通运输局已通知滨海新区了,但滨海新区目前还没有委派养护队伍进行养护管理。
接着,笔者又在网上查询了滨海新区的组建情况,发现滨海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只有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贸发展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分局等5个部门,且没有将公路管理和养护职能纳入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工作职责中。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工作计划也没有对县乡公路管理和养护进行任何部署。由此可见,通州区原三余镇范围内的县乡公路已处于“两不管”状态。
公路“失管”“失养”势必造成公路路面坏了没人修补、公路路产损失了得不到及时维护和保护,对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快捷通过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这与“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极不负责任。因此,笔者呼吁,滨海新区管委会不能让公路“失管”“失养”,建议做好以下两件事。
一是尽快落实责任主体。或成立专门公路管理机构,从事公路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或将具体责能纳入内设机构部门职责中。
二是尽快采取临时措施。在没有建立公路管理机构之前,采取过渡性措施保证县乡公路的管理。例如:委托能够从事公路管理的机构或单位进行路政管理。拨一部分资金请原养护企业或建立临时养护队伍进行养护,维持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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