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锦涛同志代表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并在十八大报告全文中多次提到“高效”一词,体现了政府对提高行政效率,改进管理职能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近年来,随着人、车、路矛盾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然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社会和群众对交巡警队伍整体素质、管理能力、执法水平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作为公安交管部门,如何改进管理,提高效能,打造一支高效能、高素质交巡警队伍是摆在交巡警部门面前一道重要的课题。
一、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现状
(一)执法效能不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新建道路和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但是现有的交通警察编制已无法适应未来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的需要,警力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瓶颈。为了确保道路安全形势平稳,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加班加点,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危害了民警的身体健康,也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执法效能大打折扣。
(二)信息化应用尚未普及。部分民警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工作是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在公安交通管理整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导致信息收集不全,研判不够,缺乏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的自觉性,导致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实际工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个别民警单兵作战能力不强。个别民警由于工作经验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在执法对象管理上存在着避重就轻、择易避难的现象;个别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工作节奏跟不上要求,存在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成正比的现象。
(四)绩效考核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单位考核只停留在纠违数上,有的侧重于执勤执法形象,考评标准不具体、部分岗位考核标准没有量化、被考核民警参与率低、奖优惩劣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绩效考核作用的实质发挥,从而不能真正激发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效能对策
(一)强化合成作战意识,解决警力不足的瓶颈问题。交巡警要摆脱单一警种的框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辖区其他警种和职能部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将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城市防控体系建设中去,加强协调沟通,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治安形势和交通状况,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交巡警兼管治安、治安警兼管交通的合力,弥补警力不足,提高警力效能。一是建立研判分析机制。交巡警路勤中队应定期对辖区道路、交通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排查,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根据道路交通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勤务方案,有重点地确定巡防路线,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强执勤协作机制。交巡警在巡逻时也要树立“大侦查”和“全警追逃”意识,将被盗抢车辆、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分子等警务纳入巡防管控范围,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做好现场的维护和堵截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路面巡防打击的整体效果。派出所在治安巡逻时,发现需要现场处置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可协助交巡警先保护好现场。通过各警种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使警务效能达到最大化。
(二)加大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力度,强化科技强警建设。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是我们必然要选择的道路,从效率上分析,一个电子警察要比一个民警发现和处置交通违法行为在数量上多得多,并且具有直观性、证据性、准确性的特点,是有效缓解警力紧张、提高执法效能的途径。一是增加装备投入,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交巡警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支持,提高交通管理各项工作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进一步建立完善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卡口系统、信号灯控制系统、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违法抓拍系统和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提高事故多发、易发、交通流量大地区的非现场执法力度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力度,提高违法查处与事故查缉效能,为交通管理工作研判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数据,为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提供保障。二是打造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情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机制,加强实用的基层信息应用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加大各类基层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的指导与培训。抓好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基础,使车辆、驾驶人的业务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主导警务的格局全面形成,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进而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的信息化。
(三)加强队伍内部教育管理,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近年来,公安交巡警在队伍的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展,民警的综合素质也得到了全面的提升。然而,由于诸多因素所致,个别民警宗旨意识淡化、特权思想较重,以管理者自居,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执法随意化人情化。这些陈规陋习无疑将直接影响和制约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进步,所以,必须要强化公安交巡警队伍的培训学习与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实现“一警多能”和“一警多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根本上解决好宗旨意识问题。当前要结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强化民警的宗旨意识,让民警时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对人民群众怀着深厚的感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以真正的社会公仆,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二是加强岗位业务知识技术培训,提高执法管理能力水平。在培训中做到理论与实战相结,全面加强民警业务技能,强化民警的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警务技能培训,通过大力推广案例教学、对抗演练等新型教学模式,把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违章查处等作为每个一线交通民警的必训内容和主攻方向,切实提高民警实战综合能力。三是深化交巡警内部考核机制建设,提高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基层交巡警单位在下达考核目标之前,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对考核工作进行量化,把上路率、纠违率、遵章率、安全率和规范率综合起来进行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机制的作用。
(四)以民意主导警务,努力实现规范执法的新突破。立足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规范执勤执法,树立交巡警良好形象。一是规范执勤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交巡警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密切的部门,一旦在工作中出现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很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抵制情绪,增加社会矛盾。当前形势下,交巡警部门应大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摒弃过去在执法工作中的片面认识,客服在执法行为上的随意性,引导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不满情绪和社会矛盾。二是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效能。交巡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应该坚持人性化执法服务方式,创新执法理念,把执法过程变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全面提高交巡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对交巡警工作的满意度。对轻微、一般违章行为,尽量做到不罚款或少罚款,坚持教育为主、警告为主,从中体现人文关怀。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和落实公安交巡警的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体现到每位交巡警的执法活动中,坚持从严治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