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18时32分,舒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舒晓路干汊河镇加油站对面一位老妪被一辆汽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副大队长赵国新迅速带领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叶远树、指导员吕丹、民警吴文昊、协警王勇等赶赴现场;同时电话向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孔春春汇报,根据局领导的指示部署,协调各方力量,有条不紊的开展侦破工作。
到达现场后的民警以舒晓路干汊河镇街道事故现场为中心,反复、仔细地搜索着现场,希望找到蛛丝马迹。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大家把从现场收集来的几块塑料碎片汇集、拼接起来后,发现其中有一块碎片,上面印有一个“京”字,后面一个不完整的“J”字,把这两个字联系起来,大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是北京JEEP?根据这条线索,叶远树安排副队长赵祥重点调阅事发时间段经过卡口监控的北京吉普车。十分钟后,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传来:监控录像上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老式“213”型号的北京吉普车,但该车并没有车牌照。汇总前期侦查情况,赵国新主持召开了简短的案情研判会,确定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查看舒晓路沿线监控录像寻找肇事车辆出发地,一路查看城区监控录像寻找肇事车辆的落脚点。经过办案民警几个小时不间断的调看监控录像,终于摸清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20日上午,叶远树带领民警吴文昊前往事发地周边段摸排,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最终确定该镇佘某有重大肇事嫌疑。听说交警大队已经进镇入村排查,自知罪责难逃的佘某于20日上午,被迫到干汊河派出所投案。
肇事驾驶员佘某现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