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天津7家客运企业因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挨罚。
近期,交管局安监部门接到山东、浙江交管部门抄送本市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函,抄告本市客运车辆在外埠超员、超速、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33起交通违法,涉及全市7家客运企业10辆客运车。
连日来,交管局迅速增派安监交警追查和倒查外埠交管部门抄送的涉及7家客运企业10辆客运车33起交通违法,并第一时间将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汇转到所属客运企业查找源头管理漏洞和制定整改措施,依据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处罚交通违法责任人,督促未接受处理交通违法者尽快到相应省市交管部门接受处罚。昨日,这7家客运企业因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不到位被挂“黄牌”并处1000元罚款,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