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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市给道路运输驾驶员套“紧箍咒”
来源:黑龙江日报 2011年7月28日9:39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运管部门了解到,为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哈市将对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黑名单”管理。 营运车辆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出现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将根据情节被暂时或终身禁止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26日,哈市公布首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

  根据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发现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驾驶客运车辆超员20%、超速50%以上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等行为的,将列入道路运输行业“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活动。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驾驶客运车辆超员50%以上或超速100%以上等行为的,将列入道路运输行业“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活动。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聘用已被列入“黑名单”人员驾驶营运车辆的,责令改正,对企业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营运车辆停运整顿三个月。客运站违反本规定,准许已被列入“黑名单”人员驾驶营运客车进站发车的,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下岗培训一个月。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客运企业和经营者、公路客运站、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值班编辑: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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