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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交警 对客运车辆实行“一对一”定位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健 2011年8月31日15:18

为切实增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进一步从源头防范上有效堵塞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在大力开展“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中,有的放矢地对辖区客运车辆实行“一对一”的定位管理,收到了防患未然的管控实效。

“一对一”定位管理即为,牟平辖区所有从事旅客运输的营运车辆,最短在三年的时限内,必须保证一辆客运车辆配备一名专职驾驶员。驾驶员一经确定,没有十分特殊的情况下,客车车主或客运单位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驾驶员的客运车辆,须经交警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上岗前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调换客车驾驶员。

为了从源头上全方位做好此项工作,牟平交警大队自20118月初起,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携同牟平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联合办事机构,派出精兵强将分别深入到辖区公交公司、旅游公司、长途客运公司、企业班车单位,展开“拉网式”的摸底调查。按照一车一人(长途客车保证2人以上)、驾龄已满3年、无重大违法肇事记录、准驾车型相符等标准,逐一审查把关,并予以严格考试通过。合格准予上岗的驾驶员,一一登记造册、建立专业档案、实行日常定向管理。在摸底调查中,凡发现不符合标准或考试不及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得再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审查、考试合格的驾驶员上岗前,由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和交警部门分别签订《客运驾驶员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书》一式三份,由驾驶员、用工单位、交警部门各存一份,在日常管理中监督执行。一人一车定位管理实行后,凡发现客运单位中途擅自更换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携同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整顿和处罚,由此,有效稳定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在增强驾驶员责任心的同时,从源头上保障客运车辆的平安营运。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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