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客运车辆超员严重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现象,兴文县交管大队结合“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整治活动,采取“122”有力措施(即一落实二继续二督促),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监管力度,遏制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发生。
落实违法行为倒查制度。
对近期所有客车发生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进行倒查,对向运管局、安监局等部门抄告的驾驶人违法行为,企业没有按规定处理的,追究客运企业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知识,提示客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断提高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平安交通,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继续加强客运车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认真分析研究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采取静动态双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驾驶员、车辆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源头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
建立完善和落实车辆维护制度,严格把好进站关、出站关,切实做好客运车辆出站前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出站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