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根据粤价【2011】71号文件的规定,我市道路客运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一公里再次加收0.01元。记者昨日从江门汽车总站了解到,该站已调整燃油附加费,30多条客运班线的执行票价有所调整,其中江门至深圳罗湖的执行票价为93元,而前日的执行票价为91元。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江门汽车总站,工作人员正在更改公示票价,并将4月7日由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的粤价【2011】71号文件张贴公示。
以江门汽车总站至深圳罗湖为例,总里程为196公里,之前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为2元,再次加收后,燃油附加费为4元,执行票价也由前日的91元调整为93元。
“虽然再次加收了燃油附加费,但只有不到两成的客运班线执行票价有调整。我们是根据客源情况,来调整各条客运班线的执行票价。”江门汽车总站客运部副主任王蕾表示,以珠三角方向为例,该站前往广州、珠海等方向的客运班线执行票价并未调整,前往佛山、深圳、东莞三地的执行票价有所调整;而就粤西方向而言,只有个别线路的执行票价调整了2至3元,幅度不大,如该站至阳春方向,执行票价原为85元,昨天调整为88元。江门汽车总站往五邑地区的执行票价有变化的是江门至鹤山鹤城,执行票价由9元调整为10元。
从燃油附加费调整幅度来看,省内客运方向再次加收幅度最高的是该站至汕头方向,总里程658公里,燃油附加费调高了6.5元,但执行票价仍为180元,并没有调整。
此次道路客运再次加收燃油附加费,而乘坐广珠城轨出行的票价并未变化,是否会对道路客运客流产生影响呢?王蕾说:“此次调整对客流应该会有影响,但如果是有出行需求的旅客,应该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执行票价调整幅度不大。”
据悉,此前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按原价格执行,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物价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加强对收取燃油附加费后的公路客运价格和道路运输秩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