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4月至6月底,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联合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危险路段、客运交通秩序等进行安全大整治,履行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事故责任督查追究。
专项行动中,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对客运交通秩序展开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