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广东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结果,东莞市被评为优秀管理等级城市。</P>
据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优秀管理、良好管理和合格管理4个等级。截至2010年,我省21个地级市中,珠海、中山市达到模范管理等级,广州、深圳、东莞等6个市达到优秀管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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