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运输网 >> 运输管理 >> 运管动态 >> 正文
[福建]下旬起 异地交通违法别想"逍遥法外"了
来源:王金植 2011年10月12日11:2

    本月下旬起,我市与全国各省区之间将自动转递交通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行为“逍遥法外”现象将得到纠正。

    据介绍,以往各省区之间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一般是经过一段时间后统一打包转递给车籍所在地,但不会被录入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比方说,一辆泉州籍汽车在广东交通违法了,在泉州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是找不到记录的。这样一来,车辆在外省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当事人往往抱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去处理。有的车主甚至故意给车辆办理外省区牌照,利用交通违法记录各省区之间互不相通的“空子”逃避处罚。

    再过一段时间,这种情况就将得到改变。公安部“六合一”交管综合应用系统即将在全国推广,届时泉州也将实行。该系统实行之后,各省区之间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将自动转递,也就是说泉州籍的车辆在广东交通违法了,广东方面一旦将其录入全国通用的系统,在泉州就可查到该车在广东的交通违法信息了。

(值班编辑:郭艳超)
最新通讯员新闻
信息检索
关键字
类  型
新闻阅读排行
本日排行
本周排行
本月排行
更多>>运输刊物订阅
更多>>精品车辆
新闻回顾
更多>>专题新闻
更多>>通讯员列表
更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