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廉政阳光示范工程。仙桃市公路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建设项目立项、预决算、招投标、转分包、材料采购、资金使用、设计变更、验收八大环节进行监督制约,有力地保障了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工程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一是严格项目建设备案制。严格要求工程项目所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工程类别、规模要求,必须与市场准入登记、与现场情况相一致,经核查不一致的不予备案。
二是严格项目公开招标投标制。对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公开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邀请纪检、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是严格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制。将每个在建项目的责任人、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挂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项目审计制。在项目建设中的资金一律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工程计量实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复核的“三堂会审”制度。
五是严格项目落实问责制。明确公路在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并将廉政建设内容列入责任人的年度目标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到位,管理出问题的实行纪律与经济处罚。
六是签定项目廉政保证书。即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建设保证书。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内容纳入双方廉政行为约定之中,并选派政治素质高、群众威望高、业务能力强的人作为派驻工程建设的纪检监察员,定期查验监督双方履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