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浦区运管、安监部门联合对辖区京杭大运河沿岸各港口企业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把脉。
据了解,“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是由淮安市独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在全国广泛推广的安全管理模式。“1”是指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系统评价机制等3个机制。其中,监控法有四个关键步骤,即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作业点、划分监控等级、评估确认和挂牌管理。评价制度则有职工评价、单位评价、监管评价三个层次。“职工每天评价,班组每周评价,分厂每月一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岗位监控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今年,淮安市清浦区交通主管部门在全区交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要求年底前交通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覆盖率达80%以上,中小企业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覆盖率每年递增20%,5年内实现全覆盖。
因此,清浦区运管部门高度重视,以港口企业为突破口,采取先集中学习,再组织实施,最后集中把关验收“三部曲”的办法逐步实现交通行业“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目标。经过1-4月份的精心组织和全力推进,现辖区内规模以上港口企业已全部建立起“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此次联合区安监部门对辖区京杭大运河沿岸港口企业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把脉,是“三部曲”中的“压轴戏”,即把关验收环节,也是进一步健全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港口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