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陕西省政府批准,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告,5月10日10时(联网收费公路为出口时间)起,陕西省高速公路取消按货车车型收费,对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
目前,与陕西相邻的8个省市中,除甘肃省以外,其他省市均实行全面计重收费。陕西此次全面计重收费的对象是行驶省内高速公路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辆。客货两用车,统一归入载货类机动车。载客类车辆仍执行现行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对于行驶一级、二级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机动车辆,仍然维持现行的“车型+计重”模式,待时机成熟后再全面推行计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