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起,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进行计重模拟收费。一辆辆货运汽车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后,出口处的工作人员会告知司机朋友,不期将对载货车辆按照计重(载质量)收取通行费。
据介绍,随着浙江境内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完善,货车超载超限违章运输现象日趋频繁,导致公路路面、桥涵等基础设施提前毁损,寿命缩短;且还潜伏着严重安全隐患,由于严重超载超限,致使路陷、桥断或车毁人亡等道路恶性事故,时有发生。同时,计重收费实施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桥梁叠加部分仍按原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按计重收费标准规定,合法装载车辆收费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计费,超限车辆收费按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的不同分别确定。即小于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 5吨至15吨(含)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1.5计费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 15吨至3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大于30吨的车辆按30吨计算。
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行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含)的情况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车货总质量超限30%以上的车辆,按超限车辆的收费方法收取通行费。另据悉,目前是计重模拟收费,具体实施时间尚待省政府通知。收费站仍按以往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正式实施计重收费时间要等省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