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以来,湖口交警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湖口实际,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四抓”“四到位”,有效地维护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实现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春运期间,全县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交通堵塞路段,无“三乱”行为,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40天来,共出动警力1260人次,出动警车367台次,检查各类车辆5248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03起,其中客车超员108起,卸客转运272人次,机动车超速4起,酒后驾车1起,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15起,不按规定停车269起。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春运期间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大队成立了以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谭新民任组长,大队其它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以身作则,狠抓措施落实。在春运期间,大队领导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与民警一道同检查、同查处。要求各执勤点民警要狠抓路面管控不放松,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宣传力度,让乘坐人员时刻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二是抓源头控制,筑牢第一道防线。落实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制度。各辖区中队、事故中队、车管所民警对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排查,逐车建档,加强监管,切实掌握辖区内每一辆营运客车的运行状况,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坚持按照“谁检车、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参加客运的车辆逐一进行了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并对春运临检车辆及驾驶人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对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春运资格。同时对营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资格进行了审核,凡三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的客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与交通、运管、安监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坚决落实客运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客运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挂靠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制。落实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建立驾驶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前通过看光碟和挂图的方式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汽车站,加大对司乘人员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倡导“平安春节、安全出行”。
三是抓路面管控,坚持“四个到位” 。警力投入到位。春运以来,为使路面管控工作取得最大实效,大队将五分之四的警力投到路面上。大队领导分片包干,全部下沉一线,形成领导包片、中队包线、民警包点工作机制,坚持日夜巡逻,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管控措施到位。成立4个春运路检组,设置4个春运服务站,在牛湖线、景湖线等主干线24小时执勤服务,对客运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行、超员车辆不转运不放行。安全防范到位。春运期间,恶劣天气不断,要求执勤民警按照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严防死守,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全力以赴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秩序整治到位。在完善各项春运管理措施的同时,大队坚持把整治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因以上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
四是抓宣传造势,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是行动的先导,是加强道路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大队拓宽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的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促进了春运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对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事春运的司乘人员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教育面达100%;二是在寒假前和新年开学后,深入学校上一次交通安全课;三是在主要路段、车站及人口密集场所悬挂一批春运安全宣传标语,组织汽车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摆放宣传展板;四是结合“五进”宣传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五是各路检执勤点民警在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乘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广大乘客要时刻监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事故中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车管所民警在办理车管业务时,对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春运期间,共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发放宣传挂图60余张,播放宣传光碟40场次,展出宣传版面40余块,授课8次,各类新闻媒体上刊稿1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