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抱怨:旧车要换新车了,可我们还想继续承包新车
■客运公司:合同规定,政策规定,不允许私人挂靠经营
■投诉来源
胡林(化名)反映,自己是合肥客运总公司第八分公司的私人车主,承包了一条长途线路。最近,公司要求达到八年有效期的车辆须更新,但是不允许私人更新,需要公司统一更新,更新后就不给私人车辆挂靠经营了,并说是政府部门的规定,请问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吗?
■热线处理
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10号令)等有关规定,为提高道路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水平,切实改善道路客运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于2007年5月发布实施了《关于禁止新增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凡通过新增方式进入班线客运市场和旅游客运市场的车辆,企业必须全额出资。通过更新方式进入客运市场的车辆,企业必须以资产为纽带,对车辆的产权控股。”
“对于已挂靠的客运车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在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挂靠车辆的定义,对所属车辆逐一对照,摸清挂靠车辆的数量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逐步进行清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来电人咨询后,及时转交给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请运管部门加强宣传,让广大经营业户和投资人都能了解到此项规定,真正将此规定落到实处。
■记者调查 车主讲述
2002年,胡林的一位朋友购买了长途客车,并挂靠在客运八公司经营。
2003年,胡林从朋友手里购买了这辆长途客车,并继续挂靠在客运八公司,“我承包了一个长途线路,每个月交给公司承包线路的费用和管理费。”胡林说,刚开始这条线路并不热,经过几年的悉心经营,这条线路才热了起来,“以前线路蛮冷清的,吃了不少苦,过了好久才有回头钱。”
最近胡林和其他几位挂靠的车主都收到了公司的书面通知,说他们的车已经到了八年有效期的期限,按照规定要进行更新。“我们想车辆更新也好,零件老化,花点钱更新也安全。”但是胡林没想到,公司却说更新不需要他们花钱,是由公司统一购买新车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以前车辆是我们自己的,公司统一更新,这个车就不属于我们了。”胡林说,更新后,车辆归公司所有,公司不允许私人再挂靠在客运公司了。胡林和其他几位已经到八年期限的车主很担心,“这样不是等于让我们下岗吗?”
客运公司
记者从合肥客运公司第八分公司了解到,他们确实向部分车主发了通知。“使用超过八年的客运车辆,我们近期将统一更新,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说,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客运车辆将逐步实现公车公营,不允许私人车辆挂靠在客运公司。
“其实,我们和这几位车主约定的承包期限是6年,现在已经过了期限。”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合同已经到期,再加上政府部门的规定,所以不再接受私人挂靠。
对于解除挂靠合同后,车主们的工作安置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更新后车辆和线路还将继续经营,“如何经营还未确定,如果车辆对外发包,这批车主将享有优先权。”
部门回应
合肥市运管处客运科姚姓科长介绍,根据交通部的相关规定,国家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私人挂靠公司有不少利益冲突和安全隐患,所以现在正在逐步取消。”姚科长说,对于已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逐步进行清理。
“因为目前还有不少车辆是挂靠公司的,所以取消并不是一次性的。”姚科长介绍,取消挂靠按“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清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实现公车公营或公司化经营,“如果私人挂靠的车主和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是不会续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