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州市公路路政支队直属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G328国道60K+680及S231148K+300处,有民工在两侧绿岛内施工,破坏绿化现象严重,并且施工现场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经查询了解到,这是该市某单位在此安装监控摄像头,但没有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大队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同时与其相关负责人联系,要求该单位尽快补办相关行政许可,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环境,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的合法权益。(周幸仪 余长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