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将对新购或迁籍车辆要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车管部门方可注册登记。
11月3日,浙江台州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台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不日将正式实施。
该《办法》规定,台州市将全面实施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对各类机动车排气污染将进行定期检测。即;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每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的每一年检测一次;超过15年的须6个月检测一次;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等,须每1年检测一次。
据了解,自办法实施之日起,无论是新购或外地迁入台州境内的机动车辆,都必须经过排气检测,对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方可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