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财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人民币(下同)/吨、柴油3870元/吨)时, 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管理暂行办法》指,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