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努力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确实达到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的工作目标。9月23日,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长途汽车站、县公交公司、兴邦出租车公司等客运企业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各客运业主、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知晓率达到100%,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率达到100%;确保超员超载车不出站门;
责任状要求大队要严格依法管理道路交通,严惩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一企一警制度,挂点民警经常组织客运业主、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企业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配合企业进行交通安全整治。同时,责任状要求各客运企业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客运企业、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客运车辆、驾驶人等交通安全管理台帐,做到未检测、未保险的车辆不进出站,驾驶人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配合大队加强对道路运行环境的管理,确保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